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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地檢署蔡姓書記官,不甘與林姓女友分手,竟偽造北檢內部的聯合徵信查詢系統查詢單,再盜蓋同事戳章,依此查出對方新手機號碼,100天來不斷傳簡訊或致電給前女友,北檢昨依偽造文書罪嫌將蔡男起訴。

起訴書指出,去年6月13日,蔡姓書記官趁後手的劉姓書記官不在辦公室,利用對方電腦,偽造北檢的網路資料查詢單,不實填入已結案歸檔的查詢案號,再盜用劉姓書記官戳章,蓋在查詢人簽章欄,把不實查詢單交給資料科同仁,謊稱是劉姓書記官委託代查,因檢察官有急用,日後將會再補章

蔡男順利取得林女新行動電話號碼後,從去年6月中起到同年9月20日,不斷撥打電話給林女或傳簡訊,讓對方深感困擾,全案由北檢主動分案調查,蔡男坦承犯案。

自由時報 – 2012年3月14日 〔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/台北報導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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